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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全国社团遭遇最高罚单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从此不再有

来源:百家号    发布日期:2018-12-26    浏览次数:492
 (网经社讯)12月20日,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22日,查询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输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

这也是民政部近两年来,开展对“山寨社团”、“离岸社团”集中曝光,对非法社会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进行专项治理外,第一例发生的对正式注册的全国性行业协会进行“顶格”处罚:撤销登记。以往多是罚款,停止一定时间内活动等处罚。

治理好外部环境,就有时间精力对内部进行“整顿”。先攘外,再安内。行业协会商会行政脱钩、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修订、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社会组织乱收费专项治理等等,这都是对社会组织,主要是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一边促发展,一边严监管。

撤销登记,意味着什么?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已经不再是一个正式的社会团体,这个称号从法律属性已经不存在了;二是称号已经不存在了,就不能开展活动了,开展活动可以视为“非法组织”的活动,为限制出现该情况,民政部将其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是虽然撤销登记了,但它还有一个“壳”,这个壳因为它产生的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经济纠纷等等而存在,所以还需要清算,只有完成清算工作,最后办理注销登记,这个“壳”才正式消失了。

为什么会受到如此“顶格”的处罚?民政部官网上说明:经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简称年检),是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最常规、普遍的,有时是唯一的检查手段。对社会组织所填的信息,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进行审查和存档。通过数据,发现问题,达到监管的目的。每年的年检,是社会组织专职人员(秘书处人员)的必需工作。

如果连年检都不履行的话,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原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已经没有专职人员来具体工作了。没有人工作,其他工作为什么还能在新闻报道中看到,甚至如火如荼呢?

我们注意到,原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很多的专业委员会、产业促进会、研究院、行业分会、产业联盟等等,每个机构也产生了大量的人员,颁发了更多的证书、牌匾,有的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还在全国各地设立工作站。这种“会内会”、“会内联盟”、“会内研究院”、“会内中心”就多是违规、违法的,甚至没有通过集体和民主决策,为少数人或某个人拍脑袋的结果,不排除卖批文、卖牌子、卖证书的嫌疑。所以就出现了一个奇葩的现象:主体(母体)已经不运转了,其它依附的客体却在狂欢。

如果大家都在外延、分支、附属上做文章,而忽略了自身建设,忽略了本源,如同大树根系和主干出了问题,枝叶再茂盛,都会昙花一现、无济于事。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希望更多的行业协会商会,且行且珍惜。可以预判,撤销登记这只是一个开始,民政部从社团组织脱钩开始,到真正行使主管权利,过程虽然慢,但并不晚,关键是该硬的时候要硬起来。

别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作者:高健淇    北京省级商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行业协会商会”课题组成员,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特邀理事,多家商会类报纸期刊、新媒体特约撰稿人。(来源:百家号 文/商会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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