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这份批复,国务院同意在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等22个城市设立综合试验区。
至此,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数量将从13个增加至35个,基本覆盖了主要的一、二线城市。
随着中国(义乌)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获批,全省将进一步形成以杭州、金义、宁波为核心,辐射带动浙北、浙中、浙东跨境电商整体发展的良好格局。

2017年,义乌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747.57亿元,同比增长15.03%。其中,跨境B2B交易额526.3亿元,同比增长7.45%;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221.27亿元,同比增长38.24%。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义乌跨境快递日均超过120万票。

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和采购基地,义乌不仅内贸网商密度位居全国第一,外贸网商密度也高居全国第二。
截至2017年底,义乌在知名平台的电商账户达27.8万户。其中,外贸网商账户数超12万户,包括速卖通3.6万家、Ebay3.5万家、Wish1.2万家、敦煌网2万家、亚马逊1万家、中国供应商5000家;集聚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内外贸大卖家100家以上。
此外,义乌还有海外仓30家、跨境电商物流100余家、国际货代1000余家、航空货代100余家,全球20强船务公司有18家在义乌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近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进行了解读。
发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2015年起,连续4年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2015年3月和2016年1月,国务院分两批在杭州等13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建设。
商务部认真落实国务院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探索形成了以“六体系两平台”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和12方面成熟经验做法,并已面向全国复制推广。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现已成为外贸创新发展的新亮点、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创新创业的新平台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载体。
跨境电商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仍处于高速发展期。在面向全国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基础上,新设一批综试区,有利于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新经验新做法;有利于逐步完善促进其发展的监管制度、服务体系和政策框架,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有利于培育外贸新动能,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批复》明确,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综合试验区。
《批复》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复制推广前两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着力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跨境电商发展新经验、新做法。
《批复》要求,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大力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同时,要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先行先试任务,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努力在健全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