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一)重点培育绿色制造示范名单。29家绿色工厂、4个绿色园区、2个绿色设计产品、1家绿色供应链列入自治区重点培育绿色制造示范名单(详情见附件),请相关企业、园区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
(二)补充申报绿色制造示范名单。
1.绿色工厂。重点在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轻工、食品、医药、造纸行业。
2.绿色设计产品。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和标准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
3.绿色园区。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4.绿色供应链。涵盖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等。
二、申报要求
1.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第三方评价工作由申报主体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机构必须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参与我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必须向我委进行备案,同一法人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体系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总计不得超过15项。
2.请各盟市积极组织重点培育及补充申报企业、园区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要求上报材料,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盟市推荐文件、申请材料报送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随附电子版光盘。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模板请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 (http://www.miit.gov.cn/nl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4/c6290977/ content.html)查看下载
4.联系人:郝丹,联系电话:0471-4826640
5.自治区重点培育绿色制造示范名单

